据悉,整治行动将突出隧道暗挖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盯紧拱顶透水坍塌、地面塌陷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深入排险除患,防范化解风险。根据工作安排,相关企业须在11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自查主要负责人落实“五带头”任务情况;自查落实施工安全“晨会”,以及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法》规范履职、如实填写安全员日志情况;自查施工现场重大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隐患排查的安全员必须全程佩戴记录仪,形成影像资料记录。企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清单台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从12月起,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纠台账、隐患整改清单、安全员检查影像资料记录,以及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凡发现企业不落实“五带头”、施工现场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督促整改到位。
在专项整治中,一旦发现参建单位违章指挥作业,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设施等行为的,将依法按自由裁量权的上限进行处罚;未编制或不按重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将提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